3月15日,月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人貸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的款息人狂加拿大28现在预测《個人貸款業務明示綜合融資成本規定》(下稱《規定》)顯示,貸款人開展個人貸款業務時,表明應當向借款人展示“綜合融資成本明示表”(下稱“明示表”)。月日《規定》將于今年8月1日起實施。人貸
《規定》指出,款息個人貸款業務綜合融資成本是表明指由借款人承擔的與貸款相關的各項息費,包括但不限于貸款利息、月日分期費用、人貸增信服務費等正常履約成本,款息以及逾期罰息等違約情形下的表明或有成本。貸款人應當依法依規合理確定綜合融資成本年化水平。月日
“《規定》推動解決個人貸款業務息費信息披露不規范、人貸不透明問題,款息更好地保障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暢通金融惠民政策傳導,人狂加拿大28现在预测促進行業規范健康發展。”中國人民銀行表示,《規定》在現有貸款業務信息披露監管制度框架內,細化個人貸款業務息費信息披露的涵蓋范圍、操作方式和環節等,要求貸款人向借款人展示“明示表”,清晰披露個人貸款息費成本,切實推動個人貸款業務息費信息披露要求落地見效。
一“表”明示 個人貸款息費有哪些將一目了然
《規定》劃定了需要為借款人提供“明示表”的放貸機構(即“貸款人”),包括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信托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
在“明示表”上,放貸機構應注明貸款本金金額,并逐項列明貸款人及其合作機構收取的各息費項目及其收取方式、收取標準和收取主體,在此基礎上綜合計算正常履約情形下借款人承擔的年化綜合融資成本。
同時,放貸機構還要逐項列明貸款逾期或被挪用等違約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項目及其收取標準和收取主體。正常履約情形下借款人承擔的各息費項目收取標準應按要求折算為年化水平。
《規定》強調,“明示表”應明確提示,除已明示的成本項目外,貸款人及其合作機構不再向借款人收取其他與貸款相關的任何息費。而因利率定價基準調整、開展優惠活動等原因導致相關融資成本發生變動的,相關機構應當及時告知借款人。
近年來,借款人對金融機構、助貸平臺收費不透明、收費綜合成本過高等問題的投訴較多。有部分投訴者表示,在貸款后發現自己被收取了較高的擔保費等費用。這也引發了諸多糾紛。
招聯首席經濟學家、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董希淼表示,這意味著放貸機構必須清晰地展示貸款的綜合成本構成。明示內容的重點應是非利息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費、擔保費、保險費、撮合服務費、中介服務費、會員權益費等。
各類場景均需明示 線上消費分期應在訂單支付頁面清晰展示
此次《規定》還明確了多個具體場景綜合融資成本的明示要求。
針對備受關注的線上消費分期業務,《規定》明確,相關放貸機構應當在消費訂單支付頁面以顯著方式清晰展示貸款本金、分期安排及收取的服務費用、收取主體、正常履約情形下的年化綜合融資成本,以及違約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項目及收取標準。同時,應明確提示,除已明示的成本項目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息費。
近年來,線上消費分期模式火爆,但不少消費分期業務在分期前僅標注每月還款金額,或不寫明服務費、擔保費等信息,以看似較低的還款金額誘導消費者分期,導致消費者實際分期成本超過24%。董希淼指出,此次《規定》要求相關機構在消費者支付時明示,將有利于金融消費者更好地了解分期成本,對是否要分期做出理性判斷。
此外,《規定》還明確,貸款人應當在營業場所、官網等渠道清晰披露借款人正常履約情形下的個人貸款綜合融資成本上限。現場辦理個人貸款業務的,應當在簽署貸款合同或辦理分期前,由借款人在綜合融資成本明示表上簽字確認。
而線上辦理個人貸款業務的,放款機構應當通過彈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綜合融資成本明示表,設置強制閱讀時間,由借款人在簽署貸款合同或辦理分期前確認。
合作機構也要落實綜合融資成本明示要求
落實綜合融資成本的規定,不能僅靠放貸機構。《規定》明確,放貸機構在與合作機構簽署的合作協議中,應當明確各方落實綜合融資成本明示要求的責任和義務。放貸機構應當加強合作機構管理,對合作機構違規違約行為及時采取糾正措施,情形嚴重的,應當采取終止合作、依法追償損失、追究法律責任等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規定》中所指的合作機構包括在營銷獲客、擔保增信等領域與貸款人合作開展個人貸款業務的第三方機構。
在實際的個人貸款業務中,各類助貸平臺等是放貸機構的重要獲客渠道,但這些渠道亦是個人貸款利率過高、綜合融資成本不透明等投訴的重災區。
董希淼表示,個人貸款綜合融資成本明示對象的重點應是互聯網貸款,包括金融機構與助貸平臺合作推出的個人類貸款、互聯網平臺推出的個人類借貸產品等。此次《規定》把這些與放貸機構合作的第三方機構納入其中,將明示工作覆蓋到個人貸款業務全鏈條,是為了更好地落實綜合融資成本明示的要求。
借款人需關注融資成本避免過度負債 借款應選擇正規渠道
《規定》還明確,借款人在辦理個人貸款業務時應當合理評估自身收入水平和負債能力,避免過度負債,選擇正規渠道借款。
對于作為金融消費者的借款人來說,《規定》提示,借款人應當關注貸款綜合融資成本,充分了解融資成本項目、收取方式、收取標準、年化水平、收取主體、違約責任等信息。
“對借款人來說,申請個人貸款時應主動詢問綜合年化融資成本,并要求詳細解釋所有費用構成。”董希淼亦表示,借款人應仔細核對“明示表”,確認無誤后再簽字,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此外,董希淼還提示,借款人要盡量選擇商業銀行、消費金融公司等正規金融機構,對于互聯網平臺或貸款中介推薦的借貸產品,要保持警惕,特別關注擔保費、服務費等非利息支出。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姜樊 編輯 陳莉 校對 賈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