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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 周菊

  “我買你的車,就是無法沖著終身質保去的。”對于汽車這類大宗消費品,兌現的車加拿大pc28官网app這句話是企玩許多汽車消費者的共同心聲。

  近幾年,車主為了增加市場吸引力,遭拒終身質保的終身質保承諾從以前的燃油車老牌合資車企,延伸到了奇瑞、無法小鵬、兌現的車領克、企玩比亞迪等多家自主品牌及新能源車企中。車主對于車企而言,遭拒終身質保在激烈的終身質保競爭中如同一顆定心丸,贏得了消費者一大波好感,無法也成為它們爭奪市場的兌現的車利器之一。

  然而,當車輛真正出現問題,車主滿懷希望地走進4S店時,迎來的加拿大pc28官网app往往是一盆冷水。

  在第三方投訴平臺上,有諸多關于汽車終身質保無法兌現的投訴,被拒保的原因則五花八門:可能因為一次保養超期,可能因為一個與故障毫無因果關系的“未更換正時皮帶”,也可能因一塊從未被告知需要填寫的表格,甚至只因當初賣車的4S店倒閉了——終身質保的承諾形同一張廢紙,被輕易撕毀。

  拒保理由花樣百出

  通過對投訴案例的梳理,車主被車企拒絕終身質保的原因主要可以歸結為以下幾種。

  一種是將終身質保與保養服務強制綁定,這是目前最常見的拒保理由。車企要求車主必須在指定4S店保養、必須在規定里程內保養,一旦違反,終身質保權益便宣告失效?!拔业能囋庥隽藘纱巫兯傧鋰乐毓收?,第一次給換了變速箱總成,但兩年后再次出現鎖死在D5檔、倒車后前進無動力等危險故障。我去找4S店修,他們卻以我未按要求在他們店做保養為由,表示終身質保條款無法使用,不給免費維修。”某國產B品牌的車主李先生表示。

  L品牌車主王先生則因工作繁忙,在一次保養時超出了規定的公里數,盡管六年十一萬公里全程4S店保養記錄完美,卻僅因這一次“超期”,被告知終身質保權益永久失效。此外,還有車主僅因未按4S店售后人員的建議更換正時皮帶,次年轉向燈報修時竟被以“脫保”為由拒絕。

  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三十二條,經營者免責的前提是消費者“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使用、維護、保養”而造成的損壞。但上述車主均表示,無論是機油保養還是正時皮帶,均與其出現的故障毫無因果關系——這屬于以不合理條件免除自身責任,涉嫌侵犯消費者權益。

  另一種拒保方式是將終身質保與保險業務綁定。有車主投訴稱,其車輛發生質量問題需要維修時,經銷商以“車損險未在4S店內購買”為由拒絕。這種以質保為籌碼強制捆綁保險的行為,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關于禁止設置不合理條件、加重消費者責任的規定。

  更有甚者,在銷售時對終身質保的適用范圍含糊其辭,待零部件出現問題時,便開始對“終身質保”的范圍進行單方面限縮解釋。

  某新能源B品牌的一位車主表示,購車時廠家明確承諾“電芯終身質?!?,但當電池包內采集排線故障導致車輛EV受限時,廠家卻辯稱“采集排線不屬于電芯”,拒絕免費維修。車主不解地反問:“沒有采集排線,電芯怎么監控?怎么工作?這分明是電芯的‘神經系統’!”

  類似情況屢見不鮮:車輛座椅滑道損壞,廠家稱“屬于附件不屬于整車質保范圍”;行車記錄儀損壞,4S店表示“記錄儀不在理賠范圍”。消費者面對這些突如其來的“專業解釋”,往往陷入舉證困難、申訴無門的困境。

  還有一種拒保源于售前售后的流程疏漏。一位L品牌的車主表示,其在將車輛從自己名下的公司過戶到個人前,反復致電客服確認終身質保權益有效,過戶后卻發現,當初的交付專員竟忘了填寫至關重要的“車輛受益人”表格,導致終身質保憑空消失。另一位國產B品牌的車主表示,其購買車輛的4S店在買車后不久就倒閉了,但沒有其它4S店聯系他,也沒有人告訴他后續怎么辦,直到其去另外一家4S店保養時,才被告知因沒有在4S店續保,終身質保權益沒有了。

  有的車企似乎將終身質保當作短期營銷工具,玩起了模糊時間的游戲。某合資車企在2025年10月發布終身質保政策,宣傳首任車主可免費領取。但有車主表示,其在2026年2月購車后,被告知無法享受該權益,理由是“活動已于2025年12月31日結束”。車主查閱所有公開信息,均未發現該權益設有截止日期或活動結束的通知。這種“銷售時有,交錢后無”的操作,讓車主深感被欺騙。

  終身質保淪為營銷噱頭

  為何終身質保這一本該是品牌信譽“壓艙石”的承諾,卻成了消費者維權路上的“絆腳石”?

  首先,對于很多車企來說,“終身質保”本質上是一種營銷策略。在車輛銷售初期,這一承諾能夠極大地消除消費者的購買顧慮,提升品牌溢價和市場競爭力。然而,隨著車齡增長,車輛故障率上升,維修成本隨之累積。當“質?!睆摹盃I銷成本”變為“真實負債”時,部分車企便開始想方設法設置障礙,試圖通過嚴苛的附加條件將大部分車主擋在質保門外。

  目前,無論是車企推出的整車質保還是三電質保,都制定了精巧的限制條款,讓消費者永遠處于“違約”邊緣。例如,有品牌要求的“2年內必須換變速箱油”“每年或一萬公里”的保養間隔,亦或必須更換所有建議更換的零件等,導致現實中任何一個微小的動作都可能成為觸發“脫保”的開關。

  面對層出不窮的“文字游戲”,消費者通常陷入舉證困境。雖然政策有規定稱“未保養造成的損壞才可免責”,但如何界定“造成”,往往由4S店單方面判斷。當消費者質疑兩者無關時,需要自己舉證,但面對復雜的汽車技術,個人車主幾乎無力承擔高昂的鑒定費用。

  其次,監管政策對“終身質?!钡姆秶狈娭菩詷藴?。當前法律規定了三包有效期內的基本權益,但對車企推出的“終身質保”,其具體包含哪些部件、哪些情況屬于免責,法律并未給出強制性定義。這就給了車企極大的“解釋權”空間。

  在高自由度下,車企甚至可以選擇給哪些車款提供終身質保,哪些不予提供。有車主反映,某品牌發布的24款車型享有整車或三電終身質保,25年底發布的增程版和26款純電版也享有終身質保,唯獨夾在中間的25款純電版被“選擇性遺忘”。這種“新舊兩標”的做法,雖不直接違反合同,卻極大傷害了品牌忠誠度和老用戶的情感。

  再者,當前政策法規對于“格式條款”的監管與處罰力度不足。雖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實施條例》明確禁止不公平的格式條款,但在實際執行中,往往是個案調解多、行政處罰少。違法的成本遠低于履行質保承諾的成本,導致部分車企寧愿與消費者對簿公堂,也不愿痛快地履行承諾。

  當前車市競爭越來越激烈,但“終身質?!辈粦擒嚻螽嫿o消費者的一張餅,更不應只是營銷噱頭。改變需要多方共同努力,一方面車企需要拿出誠意,推出品質過硬的產品并兌現終身質保承諾,另一方面監管部門也應盡快出臺針對“終身質保”承諾的細化指引。對于消費者而言,購車時則除了關注“是否終身質保”,更應關注“什么情況下不保”,并以書面形式固定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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